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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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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三门峡日报

如何根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这一顽疾?专家这样建议

日期: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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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经济·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向来会牵动各方神经,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近年来,有关监管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开展专项行动,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与此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打击遏制力度不断加大,然而,有关食品安全事故仍屡屡见诸报端。为确保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必须坚持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如何进一步为食品安全提供可靠法律保障,仍需多方努力。

    “之所以出现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校园食品安全一般纳入学校自身行政管理监管之内,因此,客观上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可能性相对于其他市场化餐饮企业确实会少一些。但也正因为如此,容易被表面的食品安全大好形势所迷惑,只看到80%的成绩而忽视了20%的隐患。”

    在刘俊海看来,学校食堂业态复杂也是导致校园食品安全出问题的原因。“目前有部分学校直接雇人开办食堂,或者由企业承包食堂。而企业往往都是以追求成本最小化、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降低成本就容易忽视安全进而发生事故。”

    那么,该如何根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这一顽疾呢?

    “治理食品安全问题,首先还是要建章立制。”刘俊海建议制定有关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同时出台针对包括学校在内的各类教育机构外包餐饮企业的监管条例。“承包学校食堂的餐饮企业大多是连锁企业,应将其作为监管重点,纳入监管部门的专项监管,企业应当全面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同时,学校和监管部门形成合力,防止出现‘灯下黑’现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派食品监管专员到学校食堂巡视。”刘俊海说。

    除此之外,有效遏制包括学校食堂在内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发生,离不开严厉的法律之手。

    2019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2021年,最高检等七部门印发《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座谈会会议纪要》,对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实践探索、构建长效协作配合机制等进行部署。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案例越发常见。有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两年时间里,全国检察机关食药领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200余件。其中,提出惩罚性赔偿诉求的案件占起诉案件总数的80%以上,法院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的案件占已作出生效裁判案件的99.1%。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进一步推动办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示范和指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朱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