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近日,陕州区财政局出台区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政府购买服务是在政府采购法律框架体系下,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重大改革举措。该区印发的指导目录分一级目录2项,包括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30项,包括公共安全服务、法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等;三级目录163项,包括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辅助服务、公共安全情况监测服务、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学生体育活动组织实施服务等。
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上,该局坚持“先预算后购买”的原则,根据单位履职所需确定购买服务事项,以事定费,申请相应财政预算,不得以服务事项已纳入指导性目录作为申请财政预算的依据。已纳入指导性目录但没有安排预算的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该指导目录对促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绩效,创新社会治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杨文明 张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