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三门峡第三造纸厂破产安置费未兑付职工:
三门峡第三造纸厂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破产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就破产职工应享受的养老、医疗、解除合同补偿等费用进行了核算。部分职工已兑付清结,但尚有部分职工至今未到破产管理人处兑付。因该资金有部分属财政拨付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未列支资金限期返还国库。为此,请未兑付职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到破产管理人处兑付,逾期不兑付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门峡第三造纸厂破产管理人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