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全面创新 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日期:05-17
知识产权制度是当前世界各国和地区普遍采取的保护和激励创新、促进创新成果推广运用的法律制度和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是知识产权保护,需要通过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实现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党的二十大报告即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对于提高我国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立足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则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守法与法律意识培养等内容,这些内容在支持全面创新、提高我国创新能力方面共同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下不妨具体解构:
就知识产权立法而言,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全面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及相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经历了多次修改,实质性地提高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同时为全面支持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尤其是为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动力机制和法律保障机制。
从知识产权执法层面看,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执法的强化,有利于有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充分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为创新和再创新活动提供保障。
从知识产权司法层面看,其是人民法院通过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定分止争,维护知识产权人和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知识产权司法在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事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充分有效地保护创新成果。近些年来,我国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一大批知识产权案件,提高了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水平,同时也通过协调利益关系、有效保护创新成果,激励了创新活动的开展,从而有利于提高我国创新能力。
从知识产权法律监督层面看,其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确保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监督不仅包括各级检察机关的法定监督,还包括各级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知识产权法律监督,有利于纠正知识产权制度实施中的各种问题,维护知识产权法治的尊严。知识产权法律监督同样有利于全面支持创新,为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最终有利于激励创新和创新成果的运用。
从知识产权守法和法律意识培养方面看,其对于全面落实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尤其是“全民守法”具有重要意义。“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来自人们的普遍遵守。知识产权法律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不例外。知识产权守法离不开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养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在这方面,树立创新观念,形成崇尚创新、保护创新的意识,以及保护和尊重知识产权的理念不可缺少。这对于我国创新文化建设、提高我国创新能力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质就是保护创新,服务与支持全面创新。毫无疑问,强化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我国创新能力将不断提升,最终迈入创新型国家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