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森林火灾 应急预案》印发实施
日期:05-12
本报讯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修订后的《三门峡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正式印发实施,进一步健全我市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开展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应急预案》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原则,实行市、县、乡三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123”“321”响应机制,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由市、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突出应急避险、应急救援,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保持在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9‰;对重要节日、关键时段和敏感时期,由市、县两级森防指牵头负责提前3天研判、提前2天发布火险提醒、提前1天视频调度高火险区域和有关部门。
《应急预案》明确,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市级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应急预案》还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风险识别管控、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