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渑池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23年5月5日—6月5日对东海案件经过确认的集资人进行登记核实,此次清退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清退比例为1.329%。所有款项统一发至集资人农行账户。
特此公告,公告期7天(2023年4月27日—5月3日)
渑池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