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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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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三门峡日报

两项便民新措施 提高户籍服务质量

日期: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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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社会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史融)3月24日,记者从我市公安部门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公安户籍窗口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三门峡市公安局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和临时身份证异地办理两项便民利民新措施。

    据了解,我省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三门峡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地公安机关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公民,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时,须填写河南省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公民,须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申请,除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我省居民省内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据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从上周开始在我市落地实行,解决了省内居民尤其是未成年人在我市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返回户籍所在地的“麻烦事”。临时身份证异地办理在我市实行较早,已经为许多群众解了燃眉之急,受到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