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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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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三门峡日报

诉讼有温度 纠纷巧化解

日期: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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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法治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我愿意支付抚养费。”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案件判决后,经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母亲当即支付了孙子的抚养费4万余元,使案件免于进入执行程序,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原告段某系被告段某成与张某婚生子,2011年张某与被告段某成协议离婚,约定原告段某由张某抚养,段某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协议签订后,段某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原告段某遂诉至法院。

    法官认为,因该案系家事案件,事关未成年人抚养费,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该案双方争议较大,调解未果。为防止案件出现久调未结现象,承办法官依法审理、及时作出判决。在判决书送达后,承办法官仍积极与当事人及家属进行沟通,针对争议问题逐一讲解。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沟通,被告段某成的母亲同意支付抚养费,并将欠付的4万余元抚养费交付给段某,并承诺后续也会按时支付抚养费。

    案件在判后成功调解,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关系,更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使司法温情真正体现在司法办案全过程。      (张惠贤 代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