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致人受伤是近些年老生常谈的话题,很多居民小区因此都会张贴相应提示,禁止高空抛物这一危险行为。那么,因高空抛物致人受伤,又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呢?
典型案例
2020年5月,A某骑电动车带孩子小A(5岁)去母亲家吃饭,骑行到小区内时,一片从天而降的瓷砖刚好砸中了小A。小A当即被送到医院抢救,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公安机关查明,抛物人为某楼住户B某(6岁)。B某起初在楼道里捡小石子玩耍,随后,其注意到楼道的墙角放着几片踢脚线瓷砖,于是便将小石子和瓷砖一起抛下。由于B某年幼,不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对该案件作出撤销案件决定。虽然6岁的B某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小A父母将B某及其父母、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是小区公共场所管理人,对于小区的各项事务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和管理维护义务。本案中,物业公司并未及时清理踢脚线瓷砖,而是堆放在楼道,为本案制造了安全隐患。侵权人系6岁儿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应当以其独立财产为限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进行赔偿。遂判令各被告赔偿原告77万元。关于责任划分,判令侵权人B某父母承担80%责任,即赔偿原告61.6万元;物业承担20%的责任,即赔偿原告15.4万元。
释法说理
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律师石一鑫认为:如果侵害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和刑事行为能力,其既要承担民事赔偿又要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刑事责任,结合抛物的具体情形。高空抛物罪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入刑,构成本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没有造成后果,就能构成本罪,比如朝人多的地方扔下一个花盆虽未砸中人,但也构成本罪。另外,如果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即造成他人伤亡,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重罪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民事责任,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伤亡的,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健康权或生命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侵犯他人健康权、生命权应当进行赔偿。就如上述案例,虽然B某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应当就B某的侵权行为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住宅楼高层化趋势日益增加,因为种种主观或客观原因从窗户将物品抛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小区里人流量、车流量大,随意抛物很有可能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侵权人一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损人且不利己。
(市普法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