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检察院解锁新技术提升监督质效
日期:02-08
本报讯 “以往我们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每个月得在检察院刑检,法院刑事、立案、执行等多个部门一一比对,办理一案平均需要3天左右,如今打开应用程序3秒钟就能搞定,这都是我们院推进数字检察的成效……”近日,湖滨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干警说。
财产刑执行是刑事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法院刑事裁判的目的能否得以全面实现。在司法实践中,财产刑实际执行率低的问题长期存在,而检察机关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往往要逐案梳理涉财产刑案件台账,然后与法院刑庭、立案庭、执行局案件台账进行比对,全面摸排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核对案件量大、人手有限、工作效率相对较低,法律监督难度大。
针对财产刑执行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湖滨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以科技创新打通堵点。在上级检察院指导下,该院自主研发“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应用程序”(以下称“应用程序”),将每起财产刑执行案件所处节点,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自行比对,实现了检察机关对财产刑执行全覆盖、全时段、常态化监督。应用系统还设置了预警、超期提醒功能,极大节省了人工对比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杜绝了数据滞后、监督缺位的情况。
该应用程序基础构架为“三端一库”,即检察院端、法院端、服务端、数据库,必须由检察院、法院共同运行才能实现数据导入、案件管理、监督预警、信息推送、系统管理、可视化统计六大功能。为更好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该院与湖滨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刑事涉财产刑执行能力提升暨检察监督座谈会”,就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登记核实制度、信息查阅制度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协商,就财产刑执行衔接配合工作达成共识。检法两院会签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财产刑执行工作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检法两院衔接配合机制的目标任务、阶段步骤和具体措施。2022年11月,该院检察干警在对法院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被告人吕某某因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8月11日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该刑事判决已生效,但未移送立案。于是,该院迅速将有关数据导入应用系统启动监督程序。
为了测试该系统的准确率和比对质量,该院对关联数据进行繁简分流、分批推动,优先导入单人单案、速裁程序案件、认罪认罚等案件数据,对于一案多人、疑难复杂案件数据推后导入。在第一批推送的38项业务数据中发现财产刑案件监督线索35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均被法院采纳,监督纠正执行金额9.8万元,有力维护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王飞 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