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陕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异地帮教协议,这是陕州区人民检察院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案例。
据悉,不久前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未成年人小聪(化名)进行不公开听证,听证员们在充分听取该院拟对小聪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与意见后,经过评议一致同意对小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给小聪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该院遂依法对小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因考虑到小聪目前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生活,如果在陕州区进行监督考察,不仅难以落地落实,也会影响他的生活。在听取小聪及其法定代理人意愿后,承办检察官决定委托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代为开展异地帮教考察,并与其签订异地帮教考察协议书,双方就考察期如何协作开展监督考察进行深入交流,结合小聪自身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察方案。
下一步,该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秉承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督促家庭教育责任落实,搭建跨省异地帮教平台,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蔚蓝天空。
(张晟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