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的做法真是太暖了,我以后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了。”1月8日,渑池某公司会计小王说。得知按照“首违不罚”规定,企业此次的轻微违法行为只要及时改正,可以不予处罚,小王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了。
原来,由于小王刚参加工作不久,各项办税业务还不熟悉,不小心错过了例征期。根据“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规定,企业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可不予行政处罚。渑池县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小王讲解了此次违法行为的过错与危害,告知其“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同时温馨提醒小王,首次不予处罚,可没有下次了。
“渑池县倡导行政执法人员内提素质,外树形象,做全能型‘裁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渑池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表示。
服务型行政执法对执法人员要求较高,不仅要精通法律业务,也要熟练运用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更要接地气、知民情。自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开展以来,渑池县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在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能力的同时,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渑池县在全市率先建立轻微违法减免处罚制度,培育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家、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1家、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2家,围绕“五个渑池”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国本之大,黎元为本;政之所兴,在顺民心。面对群众对服务型行政执法提出的新要求,渑池县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素质,锻炼过硬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执法行为,推行柔性执法,兼顾力度与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于海玉 朱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