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物业公司管理 切实维护业主权益
日期:01-08
“在日常生活中,部分物业公司重收费、轻服务,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频发,物业公司无法正常收取服务费,导致发生断电等现象。”1月4日,市政协委员赵双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加强物业公司管理,积极协调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
赵双良建议,一是加强准入管理。住建等行政部门联合街道办等职能部门,依据法定职权督促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及时以招标方式招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二是督促依法公示。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督促物业公司依法公示企业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特别是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三是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监督。制定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并责令物业公司向属地部门报备,保持物业服务收费相对稳定。四是定期公开物业公司信用和惩戒信息。公开物业服务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以及对失信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信息。五是强化对商业楼宇的物业公司管理。加强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以及水电暖配套设施等方面的管理,切实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