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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三门峡日报

落实民事支持起诉 践行司法为民服务

日期: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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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法治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近日,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某等4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作为省检察院第一批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典型案例,入选最高检第39期典型案例。

    据了解,王某洪系四川内江人,2015年,王某洪在刘某楷承包的山东邹城某工地打工。工程结束后,刘某楷于2015年2月11日向王某洪出具结算单一份,载明“王某洪工程小计8.43万元,此款2015年6月30日前付,如到期未付,从2015年7月1日起算2分利息,刘某楷在上述结算单上签名”。后王某洪多次向刘某楷索要劳动报酬,刘某楷以各种借口未予支付。2016年12月20日,王某洪因病去世,其妻陈某为向刘某楷讨要其丈夫生前的劳动报酬,从四川内江带着两个未成年子女和年迈的公公来到三门峡市,一家人生活十分困难。陈某等人曾多次向刘某楷索要劳动报酬,但刘某楷百般推诿、避而不见。无奈之下,陈某等人于2022年5月20日,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向湖滨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该院审查后认为王某洪死亡,王某洪的继承人有权要求刘某楷支付相应的款项,刘某楷长期拖欠王某洪劳动报酬的行为侵犯了陈某等4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

    2022年5月22日,陈某等4人向湖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向湖滨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收到支持起诉意见书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准许缓交该案诉讼费用,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刘某楷支付陈某等四人劳动报酬7万元。

    该案集中体现了湖滨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突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通过对诉讼能力偏弱的当事人依法支持其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