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到2030年基本实现建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通知》明确,原则上每个街道办好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设置的街道可依次通过辖区内政府办一级医院或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二、三级医院延伸提供服务和确有必要的按标准新建等途径,动态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空白。
考虑到部分街道人口密集、需求旺盛,《通知》规定,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街道可根据需要扩大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模,也可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增加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通知》要求,配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类医务人员,重点加强全科、儿科、中医、口腔、精神(心理)、康复、药学、护理、血液透析等专业人员配备。加强在岗人员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支持基层医务人员定期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修学习和培训。
《通知》提到,积极拓展和扩大儿科、口腔、康复、精神(心理)、体重管理、血液透析等门诊服务,稳妥开展住院服务,开展家庭病床、居家康复护理等服务。
很多居民反映:“社区医院开不出大医院的药,转诊回来没药吃。”《通知》对此作出针对性安排:针对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用药特点,适应上级医院下沉医师诊疗服务和下转患者连续用药需要,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采购、配备、使用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配备剂型、规格、生产企业原则上与县区级医院保持一致。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