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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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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大河健康报

滥用紧急避孕药 易导致月经紊乱

日期: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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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4版:导医       上一篇    下一篇

  □新郑天佑医院(原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唐晓华

  紧急避孕药是无保护性生活或常规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手段”,能在受精卵着床前降低非意愿妊娠风险,却常被人误解为“常规避孕方式”。不少人纠结“一年最多能吃几次”,甚至因盲目使用导致月经紊乱、避孕失败。其实关于紧急避孕药的使用频次,临床有明确的原则和建议,科学认识、规范使用,才能让这一补救措施真正发挥作用。

  首先要明确,紧急避孕药并非常规避孕选择,其作用是“事后补救”,适用场景十分特定:避孕套破裂、滑脱,避孕针延迟等避孕失败情况,或是无保护性生活、受性侵犯等特殊情形。它的作用机制多为抑制或延迟排卵,仅能对服药前的无保护性生活起效,且需在规定时间窗内使用——左炔诺孕酮、米非司酮需在72小时内尽早服用,醋酸乌利司他可延长至120小时,而含铜宫内节育器在120小时内放置,避孕效果更优于口服制剂。

  关于大家最关心的“一年最多能吃几次”,目前临床并无明确的“次数上限”数值,但《紧急避孕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24年)》明确提出:应避免反复多次使用紧急避孕药,紧急避孕后应及时转换为常规避孕方法。这一原则远比具体次数更重要,原因在于激素类紧急避孕药对后续性生活无持续保护作用,同一月经周期内若再次发生无保护性生活,不仅避孕成功率会下降,还会让非意愿妊娠的累积风险大幅升高。

  同时,反复使用紧急避孕药,还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服用后常见恶心、呕吐、头痛、乳房胀痛等不适,更主要的是会导致月经紊乱,出现下次月经提前、延期,或不规则阴道出血,若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需及时就医排除妊娠可能。虽然现有系统评价未提示同一周期重复用药有明确的严重安全问题,但相关安全性证据有限,为了生殖健康,仍需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的原则。

  很多人误以为“紧急避孕药吃了就一定能避孕”,这也是常见的认知误区。紧急避孕的有效性存在明显局限,其仅在胚胎植入前发挥作用,若服药时排卵已经发生,受精卵已开始形成,此时服药则无法达到避孕效果。此外,服药时间越晚,避孕成功率越低,72小时后再服用,补救效果会大幅下降,这也是强调“尽早服用”的原因。

  规范使用紧急避孕药,更重要的是做好用药后的管理。临床明确要求,紧急避孕后应及时转换为避孕套、短效口服避孕药等可靠的常规避孕方式,且原则上同一月经周期内要避免再次发生无保护性生活,从根源上减少重复使用紧急避孕药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