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大河健康报

允许基层开具最长12周用药长处方

日期:03-19
字号:
版面:A03版:关注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全媒体记者 孙倩文

  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允许基层为慢病患者开具最长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且明确长期处方不纳入次均费用考核,让基层医生能够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诊疗方案。

  慢性病的治疗是一个长期过程,很多慢性病患者的病情发展十分稳定,连续用药时长通常可以用年来计算。以往可以开具最多4周的长处方,而如今延长至12周,让患者只需一次就诊,就能拿到足够长时间服用的药物,大大减少了往返医院的次数,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长处方主要针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年患者或者行动不便的患者是方便的,可以少跑腿。”漯河市源汇区柳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主任王伟豪提醒,处方时间过长意味着病人和医生见面的次数减少,不利于监测病情、及时调整用量及健康宣教,所以在开具长处方时一定要交代病人在家做好血糖、血压、心率等指标的监测,病情出现变化及时联系医生,并根据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指导意见》指出,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这一系列举措,既从经济上引导群众首选基层就医,又大幅提升就医便捷性。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而言,医保新增基金向基层倾斜、结余留用资金下沉、月度结算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将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县乡村用药目录统一、集采药品全面进基层,将大大缓解基层“缺药少药”的难题。

  那么哪些人不适合开具长处方?王伟豪提到,对于疾病处于急性期、病情不稳定或者需要定期监测一些指标调整药物的病人一般不开具长处方。

  什么药可以开具长期处方?长期处方药必须患者本人领取吗?单张处方的数量、金额有限制吗?记者了解到,早在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印发的《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中就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明确。

  《规范》明确,长期处方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治疗慢性病的一般常用药品可用于长期处方。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抗微生物药物(治疗结核等慢性细菌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药物除外),以及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不得用于长期处方。

  《规范》提到,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医师应当严格评估,强化患者教育,并在病历中记录,患者通过签字等方式确认。首次开具长期处方前,医师应当对患者的既往史、现病史、用药方案、依从性、病情控制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在确定当前用药方案安全、有效、稳定的情况下,方可为患者开具长期处方。首次开具长期处方,应当在患者病历中详细记录有关信息。

  长期处方药品原则上由患者本人领取。特殊情况下,因行动不便等原因,可由熟悉患者基本情况的人员,持本人及患者有效身份证件代为领取,并配合做好相应取药登记记录。

  有人担心,以前处方最多只能开4周,患者频繁来复查可以及时监控病情,现在拉长了周期,用药长处方最长可开具12周,患者用药安全又该如何保证?

  “我们将基层药师编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随着家庭医生进入服务对象,尤其是享受长处方用药的慢病患者家庭,开展居家药学服务。”王伟豪提到,以此来减少慢性病患者乱用药、随意增减药量、不遵医嘱、病情变化导致换药等用药安全风险。

  《规范》也提到,家庭医生团队应当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管理,对患者病情变化、用药依从性和药物不良反应等进行评估,必要时及时调整或终止长期处方,并在患者健康档案及病历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