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
日期:12-18
本报讯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应围绕“一老一小一慢”等重点人群健康需求,优先发展儿科、妇科、康复医学科、精神(心理)科、五官(口腔)科等重点科室,鼓励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疼痛、安宁疗护、血液透析、体重管理等专病专科服务能力和老年人群多病共防共治能力。
《指导意见》提出,要按照“坚持定位、适应需求、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的建设原则,强调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等业务及医技科室建设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辖区居民健康需求、人口老龄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等因素,重点加强若干临床科室建设,形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具有基层优势和特色的科室,便利群众就近就医,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2030年,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建成1个特色科室。鼓励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建设特色科室。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