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7日,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上海开标。国家医保局介绍,此次集采共纳入55种药品,覆盖抗感染、抗过敏、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消炎镇痛等领域常用药品,全国共4.6万家医药机构参加报量,445家企业的794个产品参与投标,其中272家企业的453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
“第一印象是药品类型全、覆盖范围广。”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告诉记者,从结果来看,本次集采完全体现了“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的核心原则,同时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则,以回应曾出现的一些问题。
今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推动集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的决策部署,指出要加强药品和耗材集采政策评估,总结经验、补齐短板,让人民群众用药放心安心。围绕这些要求,本次集采展开了一系列调整。
比如,“超低价中标”、“内卷式”竞争是困扰医药行业多年的现象。本次集采在方案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就旗帜鲜明地反对过度内卷,在具体执行时又细化了价格规则。
其中,设置“锚点价”防止极端低价冲击是一大关键调整,即当最低价低于“入围均价的50%”时,将以“入围均价的50%”为价差控制的锚点,不再简单选用最低价作为锚点。
金春林指出,这样中选价就会有所提高,防范个别企业报出异常低价“熔断”其他正常报价的企业,导致整个品种的中选价过低。报价低于“锚点价”的企业则必须提交书面声明,解释其成本构成,包括制造成本、期间费用和销售利润等,以此说明报价的合理性,回应社会对低价中选药品质量的顾虑。
据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