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地将试点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
日期:10-14
本报讯 日前,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遴选15个左右省份或地级市开展试点工作,用2~3年时间先行先试,积累一批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验,并逐步向全国推广。
通知要求,按照“中医优势明显、临床路径清晰、诊疗效果确切、质量安全可控、病例数量充足、费用相对稳定”的原则,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和结算数据,通过收集病种、初步筛选、专家论证等流程,遴选确定本地中医优势病种,实施动态调整。
“新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医药服务与现有医保支付方式不兼容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廖藏宜表示,目前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打包支付基于西医标准化治疗,但中医强调辨证论治,治疗方案因人而异,难以标准化,这导致中医的劳务价值难以体现。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政策是希望通过支付倾斜,让中医优势病种和技术获得合理补偿。
“很多中医优势病种其实是门诊病,但目前政策主要针对住院支付方式设计。”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介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优势病种目录包含100多种疾病。目前试点中,骨科疾病优势最明显,如桡骨骨折、锁骨骨折等。混合痔、面瘫、烧伤等的治疗,也是中医疗效显著的领域。
廖藏宜介绍,实际上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早已开始,比如广西柳州在2018年就探索“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对于桡骨骨折这类病,如果中医保守治疗能达到和西医手术一样的效果,医保就按西医手术的DRG支付标准给中医,这极大鼓励了中医的发展。广东中山、山东滨州等地把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流程标准化,只要按标准治疗,医保就给予倾斜。
“这项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为中医发展探索了一条新路径,值得肯定,它试图在现有医保框架下为中医争取更多空间。”刘清泉表示。
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