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近年来,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稳步发展,不断满足健康消费需求,但也出现了虚假宣传、夸大功能、误导消费等问题。
自2020年4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等7部委,开展了为期5年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8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情况。
保健食品抽检不合格率连续5年低于0.6%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在发布会上表示,自2020年起,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商务部等7部委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5年行动,推动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行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严格监管执法,严打重处违法行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强化全程监管、压实各方责任、严打违法行为和加强科普宣传,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更有保障,抽检不合格率连续5年低于0.6%;责任落实更为到位,生产企业每年自查报告率和发现问题整改率均达100%;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企业合规意识和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升;健康消费更趋理性,“购买保健食品认准‘小蓝帽’”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在强化全程监管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强化全过程风险防控,严把保健食品安全、功效、质量关。5年来全国共抽检保健食品17.5万批次,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处罚等措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在压实各方责任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创新监管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指导全国生产企业率先全部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督促企业建立动态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
在严打违法行为方面,5年清理整治采取“集中行动+长效治理”组合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非法添加等行为,查办案件3.1万件,罚款5.4亿元;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侦办假劣“保健品”刑事案件1.2万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在加强科普宣传方面,市场监管总局结合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广泛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发布健康饮食指南和消费提示500余篇,提醒消费者精准辨识、科学选购保健食品;组织“保健食品大家谈”活动,公众访问量超过4000万人次,有效引导消费者科学认知保健食品,促进健康理性消费,避免误入欺诈陷阱。
刘松涛强调,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继续巩固整治成果,严格监管执法,持续保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保健食品管理新标准拟于近期发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宫国强在发布会上透露,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并拟于近期发布。
他介绍,新标准与修订前相比,内容调整较大。标准文本从原先的10个章节增加到14个章节,并增加了资料性附录;修订主要从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监管实践等方面完善了指标设置和管理规定等内容。
在保障消费者健康方面,新标准对原料和生产过程管理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在原料管理方面,针对非纯化的发酵产物原料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增加了索取此类原料菌株或菌种鉴定、遗传稳定性、安全性等证明材料或报告的要求,并要求企业如果自行生产此类原料,应建立生产管理体系,确保使用原料的安全性和功效。
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新标准强调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链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例如,要求企业开展生产过程验证,从而确保生产工艺、操作规程达到预期效果,并明确企业应根据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及作业区清洁程度验证情况,确定生产环境指标的合理监控频次,以保证生产环境能够持续满足标准要求。
在指导监管实践方面,新标准作为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更为明确、细化的执法依据,在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方面,与保健食品注册及备案管理要求紧密衔接,增加了保健食品管理的综合效力。
宫国强表示,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持续完善包括生产经营规范类在内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培训,推动相关标准在各类食品监管实践中发挥更有效、更重要的作用。
“保健品”≠保健食品
选购保健食品认清“小蓝帽”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振宇在发布会上介绍,“保健品”与保健食品具有很大区别。“保健品”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是消费者对声称具有功能或者功效的食品、用品的俗称。比如,宣称“保健酒”“增高粉”“瘦身咖啡”的食品,宣传具有特定保健作用的床垫、理疗仪、饮水机等日用消费品等都属于“保健品”范畴。而保健食品是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特殊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可以声称明确的保健功能,其他食品不得声称保健功能。在现实生活中,“保健品”市场客观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现象,消费者要选择正规保健食品,确保消费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介绍,“保健品”市场的营销乱象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违法营销向线上发展。随着直播带货经营模式和网络经济的发展,一些网红主播、知名博主,利用自身影响力和流量优势,对一些普通产品、保健食品等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能功效诱导消费者购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违法营销渠道更加隐蔽。随着私域直播的兴起,“保健品”营销方式也随之翻新,从公开推广转向私域直播。一些商家通过个人微信、企业微信、微信群等私密社交渠道,将目标顾客引流至网络直播间或小程序平台,以“养生课堂”“健康讲座”等名义开展营销活动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线上购买或引导至线下门店消费。
三是违法营销手段更具欺骗性。部分经营者利用老年人对健康的渴望与情感需求,冒充“健康专家”“营养师”等身份,通过持续关怀、虚假承诺等方式获取信任,进而推销高价“保健品”,甚至以“亲情营销”、免费礼品、公益义诊等为诱饵,实施精准欺诈。这些新型营销乱象不仅形式多样、识别难度大,还常常跨平台、跨区域传播,给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带来挑战。
王振宇提醒广大消费者,出于保健目的选购食品时,一要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俗称“小蓝帽”)及批准文号,依据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购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二要选择正规的线上线下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留存发票或销售凭据,谨慎通过朋友圈、微信群、会销、小程序、电话推销、直播间等渠道购买产品。
三要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无论是购买保健食品还是普通食品,务必警惕虚假营销套路,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警惕使用话术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保健功能或功效,或者炒作“养生”“天然”“调理”“减肥”等概念,甚至通过虚构科学实验、营养指导、专家背书等方式宣传食品具有“降血压”“抗癌”等疾病治疗功效。
四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及时联系经营者申请售后服务;如果遭遇虚假宣传或消费欺诈,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也可向消协组织咨询求助。
据市说新语、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