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 营业执照可自行销毁
日期: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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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3版:监管为民 河南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在行动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吴昂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降低企业注销成本,近日,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推行市场主体注销营业执照自行销毁承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经营主体注销领域探索实施“自主选择、自行销毁、承诺即办”改革。
创新加强,承诺可办。较以往的注销登记有所不同,自行销毁承诺制着重强调企业在进行注销时,可自由选择是否交回营业执照,没有交回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填写提交《营业执照自行销毁承诺书》即可正常办理注销业务,无需群众再次到窗口交回营业执照,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企业注销“最多跑一次”。
规范材料,拓展范围。自行销毁承诺制明确了注销登记手续和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除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外的所有经营主体。
提质增效,压缩时间。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注销公告,无需通过报纸发布公告;同时,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日压缩为20日。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税务部门反馈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在0.5小时内,即可为个体工商户完成简易注销登记。
包容审慎,容错纠错。将信用修复与行政审批相结合,对市场主体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无需移出名录、名单,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按一般注销程序办理;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依程序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