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玉敬
兰考县聚焦市场监管领域重复监管、多头监管、随意监管和监管盲区等难题,创新推行“一业同查”监管新模式,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抽查计划数量同比减少55.3%,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增强。
打破制度机制藩篱
创新建立综合监管模式
坚持系统集成思维。对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监管检查事项进行整合,建立“一个部门总牵头、一张清单管边界、一本手册管检查、一次进门管秩序、一个平台管信息”的综合监管新模式。
明确牵头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领域监管主体责任,除特殊重点行业领域外,其他行业领域所有行政检查均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根据行业涉及的监管事项,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参与,以“一业同查”模式进行抽查。
编制“一单一册”。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原则,优化整合对同一业态市场主体的抽查事项,形成“一业同查”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全县已梳理出联合抽查事项59项,涵盖29个成员单位140项行政职权。
健全工作机制。依托国家“协同监管平台”,建立“牵头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一业一查”发起部门,召集协同部门实施联合检查,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
发挥监管导向作用
推动市场主体守法守信
围绕促进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这一监管根本目的,大力推进“阳光检查”,引导市场主体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形成监管执法效率提升和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经营“双赢”局面。
提前告知检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通报,督促检查对象落实主体责任,自行整改纠正。
实行分类差异监管。将“一业同查”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对风险低、信用好的市场主体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通过分类差异监管,让诚信经营企业获得免检、少检“红利”。
强化过程监督评价
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聚焦随意执法、任性执法、执法检查“不深不透”等问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政府监督考核和市场主体评价反馈作用,将行业监管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全程透明执法。依托“协同监管平台”,对检查任务后台磋商、线上分发;从“联合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从源头上防止执法的随意性,遏制“人情案”发生。
强化监督考核。探索建立“一业同查”监督检查专家库。健全执法行为考核评价机制,将各监管部门开展“一业同查”模式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以监督考核的“指挥棒”督促推动执法水平提升。
畅通反馈渠道。赋予市场主体执法评价权,对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通过“清廉执法”App企业端中的“有诉即办”通道等监督渠道投诉反馈。纪委监委、营商环境建设、“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等监督部门机构和联动机构积极跟进、精准监督,为防范“小微权力”滥用架起“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