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特勤大队民警在市中心城区白河大道查获一起机动车私自改装排气管制造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人郑某处以1200元罚款,并现场拆除改装零部件。这是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后,我市交管部门开出的全市首张噪声扰民罚单。一张罚单,分量千钧——它标志着南阳治理城市噪声污染正式步入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新阶段。
“飙车炸街”,看似是个人追求“听觉快感”的任性之举,实则是对公共利益的粗暴践踏。郑某网购排气管替换原厂装置,行驶中发出巨大轰鸣,严重干扰周边市民正常生活。更令人忧心的是,非法改装不仅制造噪声污染,还改变车辆原有性能,埋下严重安全隐患。长期以来,这类行为因法律界定模糊、处罚依据不足,往往陷入“管得了却罚不重”的尴尬。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设“噪声污染防治”分编,将交通运输噪声纳入统一规制。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明确,驾驶拆除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的,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暂扣驾驶证。法律的清晰界定,让执法者腰杆硬了,让违法者不敢再心存侥幸。
这张首张罚单的更深远意义,在于它释放了一个鲜明信号:群众的“安静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任何以个人任性牺牲他人安宁的行为,都将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法典重新定义了“噪声污染”——只要未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事实上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即可构成噪声污染。从“唯分贝论”到“实质损害导向”,这一立法理念的转变,让法律真正走进了百姓的日常生活。南阳交警以首张罚单回应群众诉求,正是将纸面上的法律转化为守护民生的实际行动。
当然,首张罚单只是起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已明确表示,将持续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紧盯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区周边等重点路段,聚焦夜间、节假日等噪声高发时段,常态化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我们更期待,法律的威慑力能够转化为全民的行动自觉。每一位驾驶人都应认识到,文明出行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法律的敬畏。
城市之静,既系于法治之刚,也系于人心之善。让首张罚单成为告别“炸街”噪声的起点,让南阳的夜晚回归应有的宁静,这是法律的温度,也是城市的文明。③6
□黄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