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余飒曼 朱小旭)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李某当场履行剩余赔偿款3.7万元。
海某受雇于李某,在其承包工地从事门窗制作安装。2025年2月,海某安装窗户时从脚手架坠落,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李某仅支付部分医疗费便不再赔付,双方协商无果,海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各项损失 6.7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海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干警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李某可供执行财产。该案关系申请执行人后续治疗及家庭生活,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李某,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劝导,李某履行部分款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然而,此后李某并未按期履行剩余付款义务,且刻意躲避执行。干警连续两日摸排蹲守,最终于8月3日凌晨找到李某。面对司法拘留决定书,李某联系亲友,当场付清剩余3.7万元赔偿款,案件全部执结。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