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历史上,至少发生过两次因天子当立受阻,被迫逃往母亲娘家避难的事件。前者是西周幽王之子姬宜臼,为避幽王所杀,被迫逃往申国。后者是他的第11代孙、景王之子姬朝,为避庶弟姬匄所杀,被迫逃往楚国,然而两人的命运截然不同。前者在晋文侯、郑武公的拥戴下由申邑走进雒邑,建立东周,称平王;后者逃往楚国后,虽受到楚平王、昭王的政治庇护,甚至昭王还赌上被18个诸侯国入侵之风险,但到头来仍是被晋支持下的周“王人”所杀。
本文所解读的是:王子朝奔楚始末;“所奉周之典籍”去向;子朝被“王人”杀害后是否葬于西鄂?“不见冢”是否就是“子朝冢”?“子朝冢”发现、发掘的重要意义等几个问题。
一、王子朝“奉周之典籍以奔楚”始末
春秋晚期,周王室日渐衰微,诸侯、大夫秉政,此间王子朝争立失败。在《左传·昭公十五年》《左传·定公八年》中,真实记载了这一事件始末。
(一)公元前527年,“景王大(太)子寿卒”。庶长子王子朝有幸于景王,“欲立之”,遭到世卿单旗、刘蚠的反对。公元前520年夏四月,景王欲借外出打猎之机除掉单、刘二人,不幸突发“心疾”崩于外地。
(二)公元前520年6月,葬景王。秋,单子、刘子抢先迎姬猛入王城。猛卒,立猛弟匄为王,是为敬王。王子朝“因旧官、百工之丧职秩者与灵、景之族”入王城。次年七八月,“尹氏(固)立王子朝”,称“西王”,与时称“东王”、避居于狄泉的王子匄并立为王。
(三)公元前516年11月11日,“晋师克巩”,先前举兵支持王子朝的“召伯盈逐王子朝”。王子朝在外、内军事压力下,被迫与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宫嚣“奉周之典籍以奔楚”。
(四)公元前513年、前510年,王子朝党人两次在雒邑举兵反匄。敬王不得不请求“诸侯之戍”,并请晋国扩建成周城。
(五)公元前505年春,“王人”趁楚此前一年发生亡国之变“杀子朝于楚”。
(六)公元前504年、前503年发生的周儋翩反匄起兵,均应是子朝余党对子朝被杀的报复。
(七)公元前502年,单子、刘子伐子朝余党于谷城等地“以定王室”,历时18年的周王室天子之争才告一段落。
二、春秋文字绝唱——王子朝《告诸侯书》
王子朝“奔楚”后,遣使“告于诸侯”,将王室内部斗争通报给了各个诸侯国,史称王子朝《告诸侯书》。
此文大致向诸侯国报告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首先回顾了西周12王、东周12王功过是非。“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国家出现了开局盛世。惠王在位时“天不靖周”,发生了王子颓、王子叔带叛乱。后来还是由晋、郑“咸黜不端,以靖定王家”。
(二)“今王室之乱”,是单旗、刘蚠“剥乱天下”的逆行行为。而昔日曾拥立平王、罢黜不端的晋国,对单、刘的倒行逆施不仅不加以干预,反而“是摄是赞”,出动军队挑战先王之规。造成其本人“窜在荆蛮”,不能归宿。
(三)“王后无適”,庶兄弟立王有三原则:一、选择立庶长子;二、年龄相当,就选择德性好的;三、德性相当,就由占卜决定。
虽然,王子朝的《告诸侯书》没有得到诸侯们的支持。但这481个字凝铸了西周、春秋立王的历史,至今仍是我们评价西周、春秋帝王的框范。
三、王子朝何以不能成为周天子
王子朝的《告诸侯书》没有得到诸侯国的积极反响,原因很多。“闵马父闻子朝之辞”后说:“远晋之大”“文辞”再好又有什么用!
《史记·周本纪》记载这一事件与《左传》不完全相同,司马迁认为王子猛,即周悼王,系“国人”所立;子匄,即周敬王,系晋人所立;子朝系本人“自立”。春秋时的“国人”有参与国家政事之权力。国君废、立,外交之和、战,都邑之迁徙,诸侯、大夫间内讧,一向由“国人”向背来决定。
子朝得不到“国人”“晋人”支持的深层次原因,正如《汉书·五行志》所云,他是周景王楚妻所“出”(生)也。故“不救周,反从楚。废太子,立不正,以害王室,明同辠(罪)也”。
由此可知,在伯叔兄弟与舅甥之间,出自“侵欲无厌,规求无度”,且与“国人”、晋国关系密切的世卿单子、刘子,绝不会允许一个有楚蛮血统的人承继周天子之位。更何况,当时的楚国远离雒邑,既不能派兵扩建子朝所居成周之城,也不能派兵戍守子朝所居成周之城。因此,王子朝不能成为周天子,完全是西周、春秋时期周王室、晋大国长期视南方楚国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牺牲品。
四、“周之典籍”去向与“子朝冢”之迷
王子朝“奉周之典籍以奔楚”,之后被“王人”杀于楚,仅见《左传》寥寥数语。这些“典籍”后来都去了哪里?子朝被杀后,又被安葬到了哪里?这些便成为自春秋战国以来的千古之谜。
(一)“周之典籍”去向。“典籍”,《辞海》:“国家重要文献。”《孟子·告子》:“诸侯之地方百里。不百里,不足以守宗庙之典籍。”由此推之,周的典册、书籍大抵都放在国家的宗庙、府库里,由典籍官专门负责管理。
公元前527年12月,在安葬周景王的穆后丧礼上,景王对参加葬礼的晋国副使籍谈未进贡宝器的行为很不满意。说:你身为管理晋国典籍的官员,而典籍是主持国家大政的依据,故称“籍”氏,再后有了管理典籍的史官。你身为“籍父”的后代,怎么能忘了进贡宝器呢!“数典而忘其祖!”
“典籍”的重要性还见于《史记·萧何传》。刘邦的军队进入秦咸阳后,将领们都争先恐后跑到府库瓜分金银财物。唯萧何“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刘邦所以能“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
子朝所“奉周之典籍”,除了先前藏于东周宗庙,内史、外史府里的图书经典和诸侯国秘密档案外,还有成书于周初的哲学经典——《周易》,以及成书于春秋时期老聃所撰的《老子》等。老聃是楚国人,做过周朝“守藏室之史”。孔子曾向他问礼,后隐退。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出土的竹简《老子》,是目前发现最早的摘抄本。
王子朝奔楚所“奉周之典籍”主要藏于楚王室档案馆,由跟随他的“周太史”代管这批珍贵材料,并成为楚王身边高等箴史。公元前489年,“吴伐陈,楚昭王救之”。10月,昭王病于军中,天空出现鸟一样红云,“昭王问周太史”。此“太史”应为跟随子朝“奔楚”管理“周之典籍”的高官。它从一个侧面说明跟随子朝“奔楚”的召氏之族、毛伯得、南宫嚣等周之世卿、高等级贵族“奔楚”后,部分已走近楚王身边,成为楚国反敬王、反晋、反吴的中坚力量。部分“周之典籍”在子朝被杀后可能随葬于墓中。
王子朝“奉周之典籍以奔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它是周文化南下入楚的一个重要例证。
(二)“子朝冢”之谜。公元前506年冬,楚都郢城沦陷。次年春,王子朝被“王人”,也就是他的庶弟、时为敬王的王子匄所杀。子朝被杀后,能否实施周天王“七月”而葬之礼,史无记载。鉴于当时楚国所处的危亡局面,“七月”而葬是不现实的。最大可能就是首先实施“缓葬”,而后进行“改葬”或“迁葬”。改、迁葬地点就是《皇览》记载的三国魏南阳郡西鄂县,今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昔曰“子朝冢”,今说“不见冢”。
五、“不见冢”发现、发掘述要
载于三国《皇览》的“子朝冢”,在经历了魏、蜀、吴三国到明清千余年后已不称“子朝冢”,而曰“不见冢”。
2017年3月,南阳市鸭河工区、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配合国家基本工程建设项目时,发现了该墓及一盗洞、爆炸物等。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河南省、南阳市文物部门采取了文物钻探与考古发掘等保护性措施。
2019年8月27日,新华社记者桂娟、袁月明发表了《河南南阳发掘东周贵族墓葬群“王子朝奔楚”千古之谜有望破解》文章。指出:“王子朝携周典奔楚,是春秋晚期影响深远的重大文化事件”“对于研究先秦时期南北文化交流和中华文明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考古人员日前在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龙窝村夏庄小组东北侧,发掘一处东周时期高等级贵族墓群”“考古探明,‘不见冢’为东周时期大型甲字形竖穴土坑墓”“已发掘的29座墓葬全部是其南侧大墓“不见冢”的陪葬墓”“有专家认为‘不见冢’极有可能是王子朝墓”。
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省、市文物考古工作者对“不见冢”北侧陪葬墓和主墓,即“不见冢”进行了发掘。
主墓为大型竖穴岩坑墓,开挖于岩体之上,地表现存封土遗迹,系覆斗形。其下是墓圹,开口平面呈“甲”字形,通长68米,通宽42米,通深16米。坐西向东,墓道位于墓室东侧,呈倒梯形斜坡状。墓室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43.5米,南北宽41米,距地表深16米。墓室壁由口向下呈阶梯状内收,有16个台阶,墓底东西长16米,南北宽14米。墓室中心发现多个盗洞。
主墓车马坑,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约70米,东西宽约9.5米,深1米。著名的“天子驾六”坑就位于主墓西侧。
陪葬墓,位于主墓两侧。已发掘的陪葬墓部分为“甲”字形岩坑或土坑竖穴墓。
两次共发掘墓葬110座,共出土文物1000余件。分别为陶器、铜器、玉石器等。其时代大抵为战国时期。及此,一些学者认为夏庄墓地是战国时期一处楚国高等级贵族墓群,主墓墓主至少为封君或更高级别。
六、关于“不见冢”“子朝冢”的讨论
(一)楚“高禄爵贵族墓”说。由《左传》《史记》等可知,起于东周王子朝被杀,迄于战国秦置南阳郡的200余年里,卒于楚,或与南阳有关的历史人物大致有吴起、鄂君启、屈匄、逄侯丑、唐昧、景缺等。
据春秋史载,楚国高等级贵族大抵有大宰、宰、少宰、莫敖、令尹、右尹、左尹、司马、右司马、左司马、王马之属。上述楚国人物中的屈匄等均不在楚高官之列,故不可能享受夏庄主墓形制的丧葬之礼。吴起虽生前为楚令尹高官,但他的死系非正常死亡,更不可能享受楚高等级贵族丧葬之礼。鄂君启系早已亡国之鄂侯后代,战国时期仅能享受楚从商之优惠政策。
(二)楚“怀王熊槐墓”说。秦昭襄王十年,“楚怀王(熊槐)入朝秦。秦留之”。次年,“楚怀王走之赵。赵不受,还之秦。即死归葬”。而归葬于何处?史无记载。由于“不见冢”的形制、结构与安徽淮南武王墩楚考烈王墓有一定相似之处,所以提出“不见冢”或为楚怀王墓不无一定道理。但楚怀王“发病”于秦,“卒于秦,秦归其丧葬于楚”,引起楚国上下天怨人怒。“楚人皆怜之,如悲亲戚”,后“秦、楚绝(交)”。在这种情况下,楚顷襄王绝不会把受辱的父亲葬在郢北约300公里以外、战争频仍之西鄂故地。
(三)“‘不见冢’确为‘王子朝’墓”说。2017年6月1日,时任南阳市鸭河工区党工委书记的白振国,在《南阳晚报》发表了《“不见冢”里见什么(一)》一文,率先提出:“‘不见冢’即‘子朝冢’”说。
2026年6月15日,白振国在《南阳晚报》再次发表《“不见冢”里“见”什么(八)》——《东周丧葬异变与王子朝奔楚事件的综合考证》文章:“基于袁祖雨先生提出的时间断层新思路,开展了更进一步的专项研究,形成全新研判结论:其一,“不见冢”大墓绝非王子朝初葬墓;其二,“不见冢”大墓极有可能是王子朝改葬墓;其三,“不见冢”大墓确为“王子朝”墓;其四,相较于墓葬本身的考证,“不见冢”背后尚未被充分挖掘的文化价值,才是当下推进文化自信、文化复兴、文化强国建设最亟待解锁的时代课题。”
本文对上述结论第4条深表赞同。对其他3条结论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意见一:“缓葬”“改葬”“迁葬”,是东周时期,亦即春秋战国时期周天王、诸侯、大夫、士习见之葬俗。
周平王东迁雒邑后,对天子、王后“崩”,诸侯、大夫、士“卒”有一套对安葬时间的具体规定。《左传·隐公元年》载:“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突发事件、准备不足、天气变故、内乱、战乱等原因往往不能如期进行。
(一)“缓葬”墓举例。《左传·桓公十五年》中有记“三月乙未(十一日),天王(周桓王)崩。”7年后,即公元前691年“夏5月,葬桓王,缓也”。从“崩”到“葬”时间相隔6年余。“缓”葬的原因与太子之间争夺王位有关。
(二)“改葬”墓举例。《左传·昭公十三年》载:“夏五月癸亥(二十五日),(楚灵)王缢于芋尹申亥氏。申亥以其二女殉而葬之。”大意是楚灵王自杀于芋尹申亥地。申亥的父亲芋尹无宇两次触犯王命,灵王都没杀他。为报其恩,申亥用他两个女儿殉死安葬了灵王。“他年,芋尹申亥以王柩告,乃改葬之”。改葬的原因显然是初次安葬地点不到位。
(三)“迁葬”墓举例。《左传·哀公二年》记,春,楚昭王包围了蔡国,“蔡于是乎请迁于吴”。二年11月,蔡“哭而迁墓”“冬,蔡迁于州来”。其原因是蔡都沦陷。
意见二:王子朝被杀之年不具备天子“七月”葬的基本条件。
(一)王子朝“奔楚”的10余年,楚与以周敬王为代表的王室集团和以晋顷公、定公为代表的诸侯国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公元前506年3月,“(鲁定)公会刘子蚠、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决定‘侵楚’。”盟会上虽未提及消灭王子朝,但有刘蚠与会,显然代表了周敬王的杀意。
未参加盟会的沈国,因不愿破坏与楚的友好关系,拒绝了鲁定公的盟会邀请。晋人遂“使蔡伐之”。当年夏,“蔡灭沈”。秋,“楚为沈故,围蔡”。此前,因楚平王杀伍奢及伍尚之故,逃往吴国的尚之弟伍员,一直“以吴行人”谋划进攻楚国。
公元前506年冬,吴王阖庐与蔡昭侯、唐成公提前组成三国联军“伐楚”,楚军大败。令尹囊瓦子常兵败逃往郑国,史皇战死在子常战车上。左司马沈尹戍三次负伤,为避被吴军擒获,要求部下吴句卑割下自己的脑袋,藏好尸身而后逃亡。
公元前506年11月27日,吴军逼近楚都郢城。楚昭王带着他的妹妹季芈畀我逃出王宫。渡过睢水,昭王使鍼尹固在大象尾巴上点火才得以冲出吴军包围。11月28日,吴军进入郢都。以爵位高低入住王宫,伍子胥入郢“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
“(楚)昭王之出也云梦,云梦不知其王也,射伤王,王走郧(国)。”郧君的弟弟欲杀王,王逃到了随国,吴军遂追到随国。昭王从臣子綦甘愿冒充昭王赴死,随人认为不吉,就对吴人说“昭王亡(逃亡),不在随”,从而化解了昭王被俘之险情。
公元前505年6月,即子朝被杀后,秦应申包胥哭求出兵救楚,“败吴于稷”“吴亡归”“昭王灭唐。九月,(昭王)归入郢”。
公元前504年,“吴复取蕃。楚恐,去郢,北徙都鄀。”
公元前495年,越王伐吴。“勾践射伤吴王,遂死,吴由此怨越而不西伐楚”,但至昭王卒,始终未将鄀复迁郢。由此说明楚昭王一代,国家一直处于动荡不安之中。
(二)在楚郢都沦陷、平王墓被掘、尸体受辱、昭王逃亡于随国次年,即公元前505年春,王子朝被“王人”所杀,实现了周王室、晋大国蓄谋已久的“一石二鸟”计划。
按照周之丧礼,王子朝应在“七月”内下葬,因为他毕竟是“自立”、尹氏固“拥立”,与晋支持下的王子匄“并立”4年的周天子。但这时的楚国,已处于亡国的边缘,他不仅不能走当年“七月”而葬之路,而且第二年、乃至楚昭王一代都不可能为其建造上有高大的封土堆,下有墓口面积达1783.5平方米,超过淅川令尹子庚墓墓口面积近30倍的天王级别墓。在至今尚未发掘一座周天子陵墓的情况下,姬氏家族以及随其一起奔楚之高官、楚王室之亲戚只能采取“缓葬”的办法,先将其灵柩放好,或深埋于一处不被吴人、晋人、王人袭扰,又利于尸体保存的地方下葬,以待时机成熟时“改葬”“迁葬”。如上述推断不无道理,那么,今日之“不见冢”,就是昔日改迁之“子朝冢”。
改迁葬的时间,大致有二:
一是楚惠王在位时期。惠王名熊珍,乃昭王之子,越女所生。在位57年。初年,一度为白公胜拘禁,公元前481年,“复位”。同年“灭陈”立县。公元前473年,在他的支持下越“灭吴”,代其报了先辈一箭之仇。公元前447年“灭蔡”。公元前445年,“灭杞”“楚东侵,广地至泗上”。
二是楚悼王在位时期。悼王名熊疑,乃声王之子,在位21年。悼王四年,他干了一件惊天大事,即“楚伐周”。何为“伐周”?史无记载。这是西周、东周前期绝无仅有之举。若不是旧仇新恨,悼王是很难做出叫板周天王军事行动的。由此,连接上了王子朝改迁葬墓或祭祀王子朝之事。
七、结语
(一)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省、市文物部门调查、钻探、发掘的今卧龙区石桥镇龙窝村“不见冢”墓群,是一处地理位置优越,主墓与墓域内车马坑、陪葬墓分布规整,等级较高的东周贵族墓葬群。
(二)王子朝被杀的当年、次年,楚尚未恢复元气,都不可能为其营造费工费时、上有高大坟丘,下有深奥墓穴的天王墓。而只能先“缓葬”,再等待时机改迁葬。
(三)今日科学发掘的“不见冢”,即1800年前《皇览》所记载的“子朝冢”。《皇览》是三国魏明帝曹丕在位时完成的一部有关帝王陵墓的专著。故《皇览》所记载的“子朝冢在南阳西鄂县,今西鄂晁氏自谓子朝后也”是较为可信的。
(四)“不见冢”大概率为“子朝冢”。该墓的形制、结构与现已发掘的安徽楚考烈王墓有一定相近之处。但王子朝毕竟是一位未冕周天子,不是“僭越”之楚王,故二者不能同日而语。鉴于国内至今尚未发掘一座两周天子墓,“子朝冢”的发现与发掘,可以说是两周近800年、38位天王之墓的缩影。它的“甲”字形墓室平面,“天子驾六”车马坑,与洛阳“天子驾六”博物馆发现的疑似东周某天王墓尤为相似。另外,“不见冢”出土的待复原的大口径铜鼎口沿残片,在蔡梦珂相关论文《“王子朝奔楚”事件考辨》中,支持了王子朝被杀、缓葬、改迁葬墓的推定。王子朝墓西侧、周边发现的车马坑、陪葬墓,以及出土的战国早、中期铜器、陶器等,可由子朝冢为晚于被杀之年的改迁葬墓加以解释。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