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盛世风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贵方约定由我单位为你单位提供广告服务,广告费共计人民币20000元,你单位尚欠人民币20000元未付。 现特登报催告,请你单位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欠款足额支付至我单位账户。 逾期我方将依法提起诉讼,并一并主张欠款本金、违约金、律师费、诉讼保全费等全部损失,请慎重对待。 特此通知。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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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方约定由我单位为你单位提供广告服务,广告费共计人民币20000元,你单位尚欠人民币20000元未付。
现特登报催告,请你单位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欠款足额支付至我单位账户。
逾期我方将依法提起诉讼,并一并主张欠款本金、违约金、律师费、诉讼保全费等全部损失,请慎重对待。
特此通知。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