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孟凡蓓)网络世界里,屏幕那头的“女友”竟是男儿郎。日前,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两名辍学少年因假扮女性实施诈骗,最终双双获刑。
小王与小丁均年满16周岁,辍学后一直游荡社会。其间,小王假扮女性在某网络游戏大厅交友,之后他以生病治疗、父亲去世、偿还借款等理由,多次向被害人索要钱财累计1万余元,小丁明知小王诈骗,仍帮助其向被害人发送暧昧语音、电话聊天、与被害人线下见面。
最终,被害人察觉异常后报警,小王、小丁一同落网。法院审理查明,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结合二人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系初犯,且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分别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小丁有期徒刑6个月,各并处罚金1000元,二人共同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③10
酒后找刺激
谎报警情被处罚
本报讯(通讯员 周飒)醉酒后竟然为了寻求刺激拨打110,近日,西峡县公安局丁河派出所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一名男子被依法处罚。
“喂,110吗,我这里出大事了……”日前,丁河派出所接到男子杨某报警,其声称自己实施了严重刑事犯罪,民警立即携带装备赶赴现场。隔离疏散周围群众后,民警进入杨某房间,结果发现其浑身酒气、意识模糊,现场并无任何刑事案件痕迹。
经调查核实,杨某酒后为寻求刺激,故意虚构重大刑事警情、拨打110谎报险情,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杨某依法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110报警电话是群众应急求助的重要公共资源,恶意谎报警情不仅占用警务资源,还会扰乱正常公共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