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瑞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贵方约定由我单位为你公司提供广告服务,广告费共计人民币80000元,贵单位尚欠人民币80000元未付。 现特登报催告,请贵单位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 10日内将上述欠款足额支付至我单位账户。 逾期我方将依法提起诉讼,并一并主张欠款本金、违约金、律师费、诉讼保全费等全部损失,请慎重对待。 特此通知。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河南省瑞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贵方约定由我单位为你公司提供广告服务,广告费共计人民币80000元,贵单位尚欠人民币80000元未付。
现特登报催告,请贵单位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 10日内将上述欠款足额支付至我单位账户。
逾期我方将依法提起诉讼,并一并主张欠款本金、违约金、律师费、诉讼保全费等全部损失,请慎重对待。
特此通知。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