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余飒曼 朱小旭)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从执行立案到案款执行到位仅用10天,成功为申请企业追回欠款200余万元。
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河南某纺织科技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某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租赁物,青岛某机械科技公司、郑某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履行完毕后,河南某纺织科技公司未按约定足额支付租金,累计拖欠200余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延期支付协议,若未按期履行,某融资租赁公司有权要求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某融资租赁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该院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启动快速执行流程,依托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面核查被执行人及担保人的财产。经查,被执行企业经营困难,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担保企业青岛某机械科技公司名下有足额银行存款。为确保案款顺利追回,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影响,执行干警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在依法足额冻结担保人账户、筑牢案款安全防线的基础上,主动与担保人、被执行人沟通对接。经过耐心释法,被执行人认识到违约行为的严重性,积极筹措资金,在执行立案后第10日将200余万元租金全额履行完毕。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