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周梦
4月1日,《南阳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新规与之前规定有哪些不同?重点保障居民哪些权益?记者联系相关部门,详细了解新规内容。
谁来管 怎么管
新规明确各方职责
什么是二次供水?城市居民二次供水是城市公共供水的“最后一公里”,事关广大市民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部分小区因楼层较高,市政自来水压力上不去,必须在小区建设蓄水池、水泵、水箱,加压后再送到业主家中,这套设备和流程,就叫二次供水。
《办法》共八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建设管理、移交管理、运行维护、水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办法》明确了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卫生监督工作,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建得好 改得顺
从源头把好质量关
《办法》明确,二次供水设施需独立设置并与消防等非饮用水系统分离,新建项目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实行政府、产权人、供水企业三方资金分担机制,优先列入改造计划。
新规要求水箱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并公示检测结果,水质需符合国家标准,直接从事清洗人员须持健康证明上岗。未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的设施,其运行维护责任仍由产权人或物业承担。
市城市管理局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科科长武宁介绍,针对二次供水设施老化等情况,原则上老旧小区优先改,列入政府支持改造计划的小区实行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即“政府补一点、产权人出一点、供水企业担一点”。
不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由物业代管,专业能力参差不齐。新规明确了一个新选择:可以交给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
“只要大家同意,设施符合条件,就能签协议移交,由供水企业负责日常运维、清洗消毒、水质检测,费用计入企业运营成本,不再额外向居民收费。”武宁解释,这样一来,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居民用水更有保障。
对于暂时不移交的小区,新规规定:由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必须配备管理人员、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档案、公布服务电话,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
罚得严 管得住
违法成本划出“硬杠杠”
《办法》不仅讲“怎么管”,更明确“管不好怎么办”。实施后,城管部门将联合卫健、住建、供水企业等部门,对二次供水水质不达标、水箱不按规定清洗、设施“带病运行”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办法》规定,二次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由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负责。要求水箱每六个月至少清洗一次,每年必须清洗两次。清洗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清洗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清洗完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清洗前,要提前3天通知业主;清洗后,要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清洗作业情况、消毒剂使用情况、水质检测报告,让业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办法》对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行政处罚。水质不达标、水箱半年不清洗消毒、不按规定检测水质的,最高可罚3万元;在水箱周边10米内挖坑取土、堆放垃圾、建厕所等危害供水安全的行为,最高罚5000元;管水人员没有健康证的,每人罚1000到5000元。
聚合力 守底线
多部门联手护好“水龙头”
《办法》正式实施前,市城市管理局联合水务等部门,在城区开展进社区、进基层等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课堂”搬到居民家门口。《办法》正式实施后,市城管部门对涉及二次供水的投诉举报将按照规范执法流程处理,从受理举报、现场核验、督促整改等全流程进行执法。对于拒不改正的,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同时,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建立了协调合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武宁介绍,市城管部门定期开会沟通,开展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如卫健部门检测发现水质问题,会立即通报城管部门,城管部门第一时间介入查处。公安部门在治安巡查中发现泵房安防漏洞,也会通报城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让违法者无处可逃。
卫健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实行“零容忍”,同时加强对供水单位的技术指导和普法宣传,推动其由“被动整改”向“主动履责”转变,不断提升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