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自行清理占用国有土地 种植苗木的公告
日期:03-23
经查,有单位或个人未经任何审批许可,擅自在我街道辖区城市建设用地2010-42国有空地(具体位置:龙发路以南,信臣西路以北,龙王路以南)种植树木,该行为侵占国有土地、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请上述违法种树的责任单位、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将所种树木全部清理移除,妥善清理场地杂物,恢复国有土地原有原貌。逾期视为放弃所有权,届时由我街道联合相关执法部门统一实施强制清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清理费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违法责任方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卧龙区王村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