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辛灵飒)3月1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将在市中心城区部分路段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公示期至3月17日,3月18日正式启用。③6
具体安装位置如下:
序号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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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地点
龙祥路龙祥世纪家园附近
卧龙路南阳师范学院门口
卧龙路与北京大道交叉口西侧
卧龙路与五一路交叉口东侧
北京大道与卧龙路交叉口南侧
嵩山路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侧
如意路与关帝庙路交叉口东侧
抓拍违法行为
不按规定停车、逆向行驶
车辆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停车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停车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停车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逆向行驶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