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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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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社保待遇 莫忘资格认证

日期: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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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W6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于晓霞)1月19日,市社会保险中心发出提醒,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别忘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以免影响待遇正常发放。

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是确保养老金等社保待遇正常发放的关键环节。根据相关规定,我市以下3类人员需定期完成资格认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以及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

资格认证根据不同人群,确定不同认证周期。其中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365天(一年)内至少认证1次,两次认证间隔不超过12个月;供养直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每180天(半年)至少认证1次。

“超过认证周期未认证的,养老金等社保待遇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市社会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每年1月,也不是认证周期内任选一个月认证,而是与上次认证的时间有关,两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认证周期即可。

目前,我市领取社保待遇的人员,可通过“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行认证;也可就近到社保服务大厅或“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进行认证。对于年龄偏大、行动不便又无法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的特殊人群,可与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预约上门认证服务;境外居住人员可以通过“中国领事”App、“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河南社保”App进行自助认证。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