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 姚景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对养犬行为、责任,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有人嘀咕:这是跟宠物过不去吗?但仔细看,板子打的不是宠物,是人。
饲养烈性犬、放任宠物伤人——哪一条不是主人失责?法律对准的,是那些把“我的狗不咬人”挂嘴边、却任由犬只扑向孩子的饲主;是那些在电梯里对邻居翻白眼、还说“怕狗就别坐电梯”的蛮横人。
有人说,罚得太狠。可仔细想想,不疼不痒的罚款管用吗?这些年城市养宠矛盾愈演愈烈,根源就是违法成本太低。遛狗不牵绳,被抓到也就罚款了事;宠物惊吓了路人,赔个笑脸便罢。代价太小,纵容了任性。如今,就是要让某些养宠物的人明白:城市不是你家后院,而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家园。
法律从来不是单方面碾压,新规也划出了维权路径。宠物被投毒、被伤害,以前往往不了了之。现在,诊断证明、报警回执都成了有力武器。你管好你的宠物,法律就保护好你的权利。
说到底,养宠物没有绝对自由,它必须适配社会承载力与公共安全底线。这是现代城市生活的常识,更是法治社会的必修课。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像一面镜子,照出的是人与宠物的关系,更是人与人的关系。我们是否懂得共享空间?是否愿意为他人多考虑一步?是否能在爱自己宠物的同时,不剥夺邻居安心散步的自由?
牵好绳、清好便、管住犬——做到这些很难吗?如果连这都做不到,恐怕该反思的不是规定,而是自己是否真的配得上“负责的主人”这个称呼。
2026年,愿城市的街道上,少一些因宠物而生的争吵与恐惧,多一些和谐与从容。这不仅需要法规的保障,更在于我们能否将文明内化为日常的自觉。③7
黄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