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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南阳晚报

巧破执行困局

日期: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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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W7版:南阳警法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灵活施策,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折价赔偿协议,高效化解一起租赁钢管返还执行案,既保障了申请人权益,又妥善解决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

刘某拖欠任某租赁费2000余元,还有70根不同规格的钢管未归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刘某送达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刘某却称,涉案钢管早在任某起诉前就被他人拉走,因之前诉讼缺席,没能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如今钢管已无法返还,也找不到成色、材质相当的替代品。

面对这一执行难题,执行干警决定组织双方协商,探索折价赔偿解决方案。执行干警分别与任某、刘某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分析不同处理方式的利弊。最终,任某理解钢管灭失的客观情况,同意折价赔偿;刘某也认识到自身过错,愿意赔偿。

在执行干警见证下,双方达成协议:刘某支付1500元作为钢管折价赔偿款。同时,执行干警依法扣划刘某名下财产,将2220.5元租赁费及利息全额执行到位。至此,所有款项交付任某,案件圆满办结。

据了解,在法院执行工作中,生效裁判确定的标的物返还义务常因标的物毁损、灭失等情况陷入僵局,既影响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在本案中,涉案钢管作为特定标的物已实际灭失,无法执行原物,执行干警并未机械适用法律,而是积极搭建协商平台,引导双方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自愿达成折价赔偿协议,既避免了当事人陷入新一轮的诉讼纠纷,又高效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为化解类似执行难题提供了有益参考。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