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25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南阳晚报

法院为无责村民卸下重担

日期:11-19
字号:
版面:第W7版:南阳警法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李冬冬

“多亏法官查清事实,还了我清白!”近日,西峡县村民柴某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热泪盈眶。这起因邻里间无偿帮工引发的意外悲剧,最终在西峡县法院的公正审理下,既保障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让无责者卸下了重担,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西峡县村民马某家门前有一棵青桐树。2025年年初,因树根撑裂了门口地基,急需砍伐。马某夫妇遂联系了村民柴某,并邀请邻居陈某与胡某一同前来帮忙,几人共同参与放树作业。

作业当天,柴某上树锯除树枝,陈某、胡某与马某三人则在树下拉绳配合。三人按“陈某在前、胡某在中、马某在后”的顺序站位。然而,在锯第二根树枝时,马某突然松开了手中的绳子,导致失控的树枝瞬间坠落。反弹的绳子带倒了陈某,坠落的树枝则重重砸中了位于中间的胡某头部。

事故发生后,胡某被紧急送医救治。在接下来的40多天里,家人带他辗转市、县多家医院,竭尽全力仍未能挽回其生命。胡某最终因创伤性脑损伤抢救无效离世,而关于赔偿事宜的分歧,也让昔日和睦的邻里关系产生了裂痕。因双方始终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胡某的亲属将马某夫妇及柴某一同诉至法院,要求三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为查明案件真相,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地依据诉请作出判决,而是深入核查案件细节。通过走访证人、核实各项证据,法官首先明确了核心事实:涉案树木归马某夫妇所有,砍树系其家庭需求,且马某夫妇主动邀约并全程参与了作业,因此,马某夫妇是接受无偿帮工的一方,而胡某、柴某、陈某均属于义务帮工人。

经进一步调查,法官厘清了事故的直接原因:马某在作业中突然松绳的操作不当,且未为帮工人提供任何安全防护设备,这是导致胡某受伤死亡的主要原因;同时,胡某自身在作业过程中也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而柴某在帮工过程中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依法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外,法官还对胡某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明细逐一进行了核实认定。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马某夫妇承担70%的主要责任,赔偿胡某亲属各项损失共计65万余元;胡某自身承担30%的责任;柴某与陈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拿到判决书后,柴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他坦言,这场官司曾让他夜不能寐,生怕无法自证清白。法官细致入微的调查与公正的判决,最终还了他清白,让他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温暖。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