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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
使用本报分类信息请供需双方认真核实有关证明材料,签订有效法律合同。
遗失声明
△张长兰(身份证号:412901194211111002)遗失3-2-2703室购房定金收据一张,金额:贰万元整,收据号:0421407,声明作废。
△张静茹2011年7月16日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出生证编号:L411559492,声明作废。
△李沅泽2019年8月28日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出生证编号:T411132487,声明作废。
△张奥涵2012年10月1日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出生证编号:M410296275,声明作废。
△惠清华(身份证号:412924197610174527)不慎遗失A1-2-7B户地温初装费收据,收据金额:18842元,开具时间:2015年7月2日,编号:0391578,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