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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报分类信息请供需双方认真核实有关证明材料,签订有效法律合同。
敬告
△李毅购买金尊府11-2-1101的购房定金收据遗失,收据编号:4848449,金额:10000元,声明作废。
△卧龙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民警丁浩的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181103,特此声明。
△南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协会的公章遗失,声明作废。
邓州市颐和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各位债权人、债务人: 2024年10月14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豫13破申90号裁定书裁定受理邓州市颐和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11月8日,邓州市人民法院(2024)豫1381破6号决定书指定管理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到2024年12月15日期间: 1.各位股东、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向管理人交付账册、文书、印章和财产等所有资料和资产。 2.各债务人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3.各债权人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申报时需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联系人:丁女士0377-67073126
67088966 特此公告
邓州市颐和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