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万里)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推行企业强制注销改革的通知》,对非正常经营企业实行强制注销,旨在消除因非正常经营企业的存在可能导致的社会资源被无效占用、职工权益遭到损害、监管资源被浪费等隐患,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保持市场活力。
目前,市场主体中存在部分企业长期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非正常经营的状态,但因受股东失联、企业中主要人员已经死亡等限制,未能自主退出市场,严重影响了市场主体的发展质量。依据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市场监管局对强制注销方式先行先试,在全市稳步推行企业强制注销改革。
本次改革畅通市场退出机制,通过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满三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非正常经营企业实施强制注销,化解因清算义务人不主动或不能履行清算义务造成的公司注销难等矛盾,释放非正常经营企业占用的名称资源,助力投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用修复,促进投资转型发展,服务创业就业,提高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为确保注销成效,改革还规范了强制注销改革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完善了强制注销的配套措施,细化了强制注销的工作要求,充分考虑并保障各方权益,确保强制注销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强制注销改革对高效清理市场中的非正常经营企业,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表示,他们随后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强制注销相关政策的解读和流程导览,稳步推进企业强制注销工作开展,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助力南阳经济高质量发展。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