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振丽)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孩子在校园内摔伤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某系南召县某学校小学一年级学生。2023年一天上午第二节下课期间,朱某在校园内从教学楼到前院经过一斜坡时,因脚踏空从斜坡上摔了下去,头磕到花圃沿上受伤,随后朱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朱某的母亲与学校、保险公司就经济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审理认为,原告在无外力干扰的情况下在校园内斜坡处踏空摔伤,因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平时疏于教育,致使子女受到伤害,有一定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故认为,应由被告学校对原告的损失承担90%的责任,原告法定监护人承担10%的责任。因被告学校在另一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有校方责任保险,遂依法判决该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3986.97元。判决后,各方皆服判息诉,现该判决已生效。③6
相邻起纠纷
现场勘验保公正
本报讯(通讯员 李冬冬)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法官对一起小区之间道路通行的相邻权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验,为后续查明案情、案件审理奠定基础。
因案涉两个小区,10多个出入口,10来条道路,面积较大,法官一大早就来到现场,在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员工的带领下,逐一对案涉争议点位进行测量和记录。热浪滚滚,豆大的汗珠从法官的额头上渗出,身上的制服早已被汗水浸透。
“这比我去操场跑五圈流的汗还多。”两个多小时的勘查结束时,旁边群众调侃一句,逗得大家笑了起来。此次勘查的数据为下一步公正裁决提供重要依据。③6
抵制高额彩礼
推进移风易俗
本报讯(通讯员 高雁鸿)近日,宛城区人民法院红泥湾法庭法官走进红泥湾镇庞庄村,以拉家常的方式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法治宣讲活动。
法官们依据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向大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涉彩礼纠纷案件的审理原则和适用法律等,并结合家事审判经验,通过典型案例详细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彩礼认定范围、不同情况下彩礼返还、彩礼诉讼当事人等方面,呼吁大家自觉抵制高额彩礼,拒绝互相攀比,营造文明婚嫁新风尚。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