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奚街道许庄社区片区改造项目(一期)南阳市城市建设项目GX2014-17位于原西外环路以西、规划区间路(京达巷)以南、十二里河东岸、中州大道(原中州路)以北区域(许庄社区居委会曾庄组),该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所有坟墓须进行迁移。现将有关坟墓搬迁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百里奚街道许庄社区片区改造项目(一期)南阳市城市建设项目GX2014-17用地范围内全部坟墓。
二、搬迁时间
上述范围内须搬迁坟墓,由坟墓主亲属于2024年6月11日前,到所辖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和办理有关搬迁补偿手续,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自行搬迁完毕;在规定时间内未登记且未搬迁者,将按无主坟处理,不再进行补偿。
三、补偿依据及标准
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豫政(2016)48号和宛政(2018)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坟墓按单棺每座5000元标准补偿,双棺或多棺在单棺基础上每多一棺增加 1500元。
四、登记地点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两相东路96号)、许庄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62378909
特此公告
南阳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