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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南阳晚报

构建安全和谐校园

日期: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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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W7版:南阳警法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丁俊良 王修远)近日,西峡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和该县双龙镇政府联合在双龙镇开展龙警少年社会实践活动,48名学生成为双龙镇第一批龙警少年。

龙警少年社会实践活动是西峡县公安局双龙派出所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寓教于乐”的实践授课形式,向青少年常态化开展的一项生命安全及法治教育活动,旨在教育引导青少年了解法律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强化校园平安建设,为青少年的安全成长保驾护航。

在具体实践中,通过搭建专业化、体系化、有生命力的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平台,积极发挥龙警少年“信息员”“示范员”“宣传员”作用,带动身边人,争做新时代好少年,吸引更多的少年群体、家长群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平安校园建设,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宁和谐的学习成长环境。③6

执行到位

履行抚养费9万余元

本报讯(通讯员 郭贝 屈熙尧)5月16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帮助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抚养费9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孙某原系夫妻关系,2023年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离婚,婚生长子小孙由母亲刘某抚养。孙某在支付抚养费不到一年后,便以没有能力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孙某都拒不配合。16日下午6时许,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孙某的线索,执行法官将孙某拘传到法院。孙某表示自己经济困难,无法给付抚养费。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办理拘留手续过程中,孙某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两个多小时后把该案标的款履行到位。③6

释法说理

行政争议双方和解

本报讯(通讯员 张振丽)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实现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

原告王某诉被告南召县公安局行政处罚纠纷一案,南召县人民法院5月6日受理后,主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陈述案情并发表意见,然后由相关专家委员从专业角度对此案进行评析,指出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不当之处,公安人员当场表示认可。在此基础上,双方达成和解意见,县公安局当场退付王某罚款2万元,王某提交撤诉申请书并签署息诉承诺书。5月14日,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准许原告王某撤回起诉,该行政争议纠纷得以实质化解。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