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霞 朱小旭)5月11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实言论侵犯店家名誉权的案件。
原告经营一家网吧,被告多次在自己的抖音号直播时散播原告“拖欠员工工资”“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等不实信息。原告遂以被告所散播的不实信息已被网络众多不特定的公众所知晓,其行为造成原告社会评价严重降低,在当地及业内造成不良影响,严重侵害原告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在其本人抖音账号置顶发布道歉短视频、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等。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认识到与店家存在的私人矛盾应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解决,而不应在抖音上随意散布不实信息以泄私愤,侵犯他人名誉权。在法官调解下,被告主动向原告赔礼道歉、积极消除影响并保证以后绝不再有类似行为,原告当庭表示不再追究被告其他侵权责任,双方握手言和,原告自愿撤回起诉。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