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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南阳晚报

检警联手 开展安全教育

日期: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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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W7版:南阳警法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吴富豪)3月11日,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和该市交通警察大队干警共同走进邓州市驰诚驾校,开展以“安全驾驶、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案例分析、视频展示以及实际模拟等多种方式,向在场的60余名学员及教练员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详细介绍了交通事故的常见原因,并讲解了有效的预防方法。

学员们当场签订了《拒绝酒驾承诺书》,纷纷表示,将坚决杜绝酒驾等违法行为,让良好习惯陪伴自己,努力做一名遵法、守法、遇事找法的驾驶员和文明交通参与者。③7

发出首份

《当事人本人到庭令》

通讯员 王晶雅

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根据案情审理需要,发出首份《当事人本人到庭令》,成功督促当事人到庭,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二婚,婚后两人因三观不合,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原告认为双方婚姻已经无法挽回,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李某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原告因身在外地,向法院申请网络审理。

承办法官在了解双方婚姻情况后,拒绝了原告网上开庭的请求,要求原告必须线下出庭。原来,原被告育有两个孩子,其中女儿是原告与前夫所生,患有先天性疾病,儿子是原被告所生,尚不满一岁。但原告在与被告发生争吵后便离家外出,对两个孩子不管不顾,丢给被告一个人照顾,而且原告在起诉时仅要求离婚,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却只字不提。

本案中,承办法官认为,面对面交流不仅可以及时了解原告的情绪、需求和意愿,而且就孩子的抚养等问题可以当面沟通,便于化解纠纷。于是,承办法官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向原告发出《当事人本人到庭令》,要求原告线下到庭,并明确告知其本人不到庭的法律后果。

开庭当日,张某按时到五里桥法庭参加庭审。庭前法官向原告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告诫原告身为父母对孩子负有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因为自身婚姻问题而忽视甚至无视孩子……在承办法官耐心释法和悉心调解下,原被告打开心扉,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两人解除婚姻关系,女儿由原告抚养,儿子跟随被告生活。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