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本报分类信息请供需双方认真核实有关证明材料,签订有效法律合同。
敬告
出 租
新华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路北二楼临街门面房对外出租,面积约110平方米。交通方便,有意者面谈。
联系电话:13037606565
遗失声明
△李馨怡2017年12月13日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出生证编号:Q411896682,声明作废。
△南阳市拆迁安置建设开发公司与被拆迁人古春芳的拆迁安置协议书(证号:0138354,面积:71.34平方米)及拆迁协议丢失,声明作废。
△曹云峰(身份证号:412928196908203248)购买尚城国际8-1-3301号房的房款收据(编号:No 0094932)遗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