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骞)近日,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胡某送来的一封感谢信,信纸上充满对法院工作的信任、赞赏和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2015年,尹某陆续向胡某借款共计80余万元,并出具了借据,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尹某却只字不提还款的事情。经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胡某将尹某诉至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调解协议生效后,尹某仍然拒不偿还借款,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2月2日,执行法官告知胡某,法院已成功执行到一笔款项,通知他前来办理领款手续。然而,因路途遥远,加上一些特殊原因,胡某无法到法院领取。得知此情况,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胡某的住所,上门为胡某办理领款手续,并将执行款亲手交付到胡某手中,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效率与温暖。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