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
使用本报分类信息请供需双方认真核实有关证明材料,签订有效法律合同。
出 租
新华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路北二楼临街门面房对外出租,面积约110平方米。交通方便,有意者面谈。
联系电话:13037606565
遗失声明
△闫明月的中达白河首府10号楼1-502室维修基金收据原件遗失,票据号:bhsf005393,声明作废。
△徐学斌不慎将南阳市卧龙路卧龙城市广场5号楼西单元9层B01房产购房协议遗失,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
南阳鸣远实业有限公司不再经营,经股东会研究决定,申请办理注销公司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南阳鸣远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