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
使用本报分类信息请供需双方认真核实有关证明材料,签订有效法律合同。
出 租
新华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路北二楼临街门面房对外出租,面积约110平方米。交通方便,有意者面谈。
联系电话:13037606565
遗失声明
△涂永生(身份证号:411325198805206637)购买河南省南阳市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正龙门苑项目三号院7幢1单元1704号房的房款收据(收据号:0036090,金额:120000元)丢失,声明作废。
△张金多2011年1月28日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出生证编号:J412446941,声明作废。
△付鑫淼认购南阳非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信国安城项目南区2号楼1单元701室的购房收据遗失,收据编号:ZXGA0004356,金额:12178.40元;收据编号:ZXGA0004391,金额:1822589元;收据编号:ZXGA0004313,金额:100000元,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