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姜艳)12月10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桐寨铺法庭与桐寨铺镇司法所联合,充分发挥庭所联动调解衔接机制作用,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被告方夫妻二人在唐河县桐寨铺镇设点收购小鱼虾,原告方自2020年开始给被告供货,货款未结清。后经双方结算,被告欠原告货款共计54733元,但被告并未偿还货款,原告诉至法院。
桐寨铺法庭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决定联合桐寨铺镇司法所对该案进行联合调解。
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两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多次进行电话调解。经过多方耐心疏导和细心劝说,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逐渐缓和。原告方表示愿意将总金额减少5000元,被告方表示愿意先偿还原告2万元,剩余的货款在来年麦收后清偿完毕。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③4